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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2016年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一、人才引进办理前期事项:

    1、确保档案调到原籍户口所在地省市的人才市场。
    2、确定干部身份(需要按报到证报到时间后推一年做干部转正定级手续。)
    3、确保原籍人才在将来见到天津人事局的调令后可开出干部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二、人才引进流程说明:

    1、持天津人才市场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地的存档机构借调档案,同时开具同意调出函,抬头写: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时还不需要原籍人才市场开干部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2、持档案和同意调出函来天津人才市场审核档案。
    3、档案初审合格,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并提供天津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劳动合同。
    4、填写一下材料:
    4.1办理人才引进协议(加盖天津区企业公章)
    4.2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加盖天津区企业公章)
    4.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张(加盖天津区企业公章)
    4.4签署人才引进服务协议,缴纳办理服务费用
    注:人才引进审核,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在津有住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有住房的可以直接落成个人户口。
    5、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劳务合同、学历证书等证件,去劳动局进行造册,领六号表。
    6、天津接收单位以企业名义给申请落户人员缴纳天津社保,后期审核时候需要查验社保缴纳证明。
    7、持档案+同意调出函+干部调动呈报表1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份,上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调令,这个周期3-4个月。
    8、调令下来后,把批文,申报材料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转发至天津公安局,公安局审定后,会在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网站上发布审批通过的调令单号,看见调令号后就可以去天津人才市场市场领取调令和准迁证了。
    9、 持调令回原户籍地办理档案人事关系调动,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9.1调令回原存档人才市场开具干部介绍信(等同于行政介绍信/ 人事关系介绍信)     
    9.2调令回原存档人才市场开具工资介绍信(等同于工资关系介绍信/工资证明)    
    10、持天津公安局准迁证回原户籍地 所在派出所街道开具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0.1干部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的抬头: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所需迁移的户口,不能是农业户口,“籍贯”信息必须写到区县一级。10.3原户籍地开具的迁移证:身份一栏,若写的话就是干部,可以空白;学历一栏不能是低于本科的,如果不是的话在迁移前修改。)    
    11、持户籍地人才和派出所开具的第9项所需材料,回天津人才市场换介绍信,并缴纳第一年户籍管理费
    12、落户完成!(后期内容:接收党员关系时所需材料:党员关系介绍信,一寸照片一张。介绍信抬头: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去向:中国天津人才市场市场,预备党员需距转正日期三个月以上才可以接收。接收组织关系时必须本人办理。)

    三、天津集体户口说明:

    1、你是落户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里,在集体户口存续期间户档不能分离。
    2、集体户口属红印正式户口,因为没有住房,而称为集体户口或常住户口。
    3、集体户口可以享受正式居民的所有社会福利待遇,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4、集体户口购买房后,凭产权证直接转为个人户口(各种类型房产均可)。
    5、集体户口购房转个人居民户口后,才可以落子女及配偶户口。
    6、集体户口落在父母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也可以落小孩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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